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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4 21:03?出處 未知
3月3日報道:3月1日上午,樂清市公安局門口鑼鼓陣陣,熱鬧非凡,翁垟鎮沙頭村村民一行三十余人,敲起鑼、打起鼓,給市公安局民警詹偉明、張弓長送來了寫有"秉公執法、為民解憂"的錦旗和一束束鮮花,并激動地握著他們的手連聲道謝。
這是演的哪一出?記者在深入調查后了解到,原來自2007年下半年起,該村的五十多人給同村的鄭某借去了總計高達2100萬元的資金,本來說好年底要還清,可是到了年底,鄭某就不見了人影,根本聯系不上。
"我們原來想著,鄭某家里經濟條件較豐厚,以前經常有資金上的來往,而且都準時償還,這次應該也不會有問題。"一村民說,雖然鄭某不見人影,但他們也沒有想太多。沒想到,08年開始,鄭某就賣了自家的房和車,對外宣稱自己"破產",無力償還這2100萬的資金。
"這些資金如果收不回來,對我們家庭的影響太大了。"村民湯女士說,如此大額的資金收不回來,很多家庭會陷入深深的痛苦和困境之中。從此,這五十幾個債權人就走上了漫長的"討債之路"。
事情的轉機出現在2009年6月份,那時候開始,樂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受理了此案,并會同市會案組共同偵破此案。民警對鄭某的資金情況進行了調查,發現鄭某于07年向周圍鄰居、親戚以1.5%年息借貸了2100萬的資金后,不僅將自己所在的某化工廠股份轉讓給他人,而且拍賣了兩輛私家車和住房,向外界營造自己已經"破產"的假象。然而,鄭某雖"申請破產",但他并非"身無分文"。民警發現他曾向外借出的巨額資金,這些資金中,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本金,其余的都是利息,這些本息加起來足可以償還2100萬的借款,同時,他所拍賣的汽車并非落入他人囊中,而被他家里人又買了回去。這些都可以確定鄭某不是"無力償還",而是"有錢不還"。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13048.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胡朵悅 張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