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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14:09?出處 溫州網
溫州樂清市委近日在轉變干部作風,深化干部學習方面推出新舉措,將學分制引入《領導干部學習量化考核管理辦法》,領導干部如果連續3年完成不了規定學分,將不得提拔任用,還要被通報。
該《辦法》規定,領導干部通過脫產培訓與在職自學、理論學習與調查研究、組織要求與業余自學相結合的學習方式,參與年度量化考核。每3年為一個學分制考核管理周期,2010年至2012年為第一個周期。考核對象3年內必須完成200個學分,每年至少要完成70個學分。考核根據累計學分分為四個檔次,每年90分以上為優秀,80至89分為良好,70至79分為及格,70分以下為不及格。
考核結果與干部今后的提拔任用掛鉤,連續兩年不及格的,年度考核為不稱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三年不合格的,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并不得提拔任用,是后備干部的取消其后備干部資格;全年累計學分高于90分的,評為優秀學習型干部。此外,單位領導干部學習考核平均學分作為領導班子學風建設和評選優秀學習型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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