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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02:46?出處 溫州商報
房產新政的相繼出臺,"悔買糾紛"明顯增多,不少律師忙得不可開交。而如今新政出臺時間已滿月有余,這些"糾紛"有何進展呢?昨天,據記者了解,我市首例由新政出臺引發的房產糾紛近期開庭審理,其判決結果也將為同類糾紛提供一個參照"范本"。
一些糾紛已協商解決
據溫州市某知名房產中介的工作人員介紹,最近一名客戶因擔心新政導致房價下跌,決定放棄購房計劃,甚至做好放棄30萬元定金的準備。而房東因對售房款的用途已做好規劃,一時又難以找到新買家,對"白撈"30萬元并不興奮。最終,他又以降價20萬元的"讓步",與該客戶成交。
無獨有偶。今年4月,來自蒼南縣的周女士通過中介,以每平方米兩萬多元的價格,在溫州市區認購了一套房子,并繳納了30萬元定金。目前,房子尚在打地樁。新政出臺后,周女士擔心未來房價下跌,決定解除買賣合同,并找律師協助討要定金。據浙江攀遠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科召介紹,經雙方協商,該起糾紛已在上周四解決,周女士最終拿回了25萬元定金。
記者從溫州市區多家中介了解到,房產新政引發了不少糾紛,目前通過協商解決的由房產新政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而成功調解的前提是,買賣雙方都要作出適度讓步。
個別糾紛已獲法院受理
同樣來自蒼南的吳先生,因為無法討回定金,他決定狀告房屋轉讓人。目前,蒼南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4月16日,吳先生與陳女士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轉讓定金協議,約定陳女士將杭州一套尚未交付、尚未辦理產權登記的商品房轉賣給自己,并當場支付了10萬元定金。然而,房產新政出臺后,因為無法辦理按揭手續,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返還10萬元定金,但遭陳女士拒絕。
而記者從龍灣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一名已支付100萬元首付款的購房者前來咨詢,以"新政出臺后,二套房貸首付不低于50%,一時無法承擔"為由,希望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利益。該院最終未受理此案,因為該房及賣方均在深圳,按規定應由深圳當地法院受理。據該院有關人士透露,他們已接到不少相關糾紛的咨詢電話。
首例判決將成"范本"
蒼南縣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指出,該院受理的這起糾紛,是房產新政出臺后的全市首例相關官司。此案的判決將極具示范意義,成為同類糾紛處理時的參照"范本"。蒼南縣多名律師也表示,不少身處此類糾紛的當事人正在關注此案進展。
浙江天雷律師事務所主任戴顯雷介紹,此前由政策調整造成的房屋買賣糾紛,各地判法不一。有些地方法官認為,政策調整不屬于《合同法》中規定的"不可抗力",而應該屬于該法規定的"情勢變更",購房人要求退房,不需要承擔違約。也有些地方法官認為,政策調整導致違約,不應屬于《合同法》中規定的"情勢變更"。否則,勢必導致一些看到房價下跌的買房人不誠信,以此為借口達到變相毀約的目的。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1542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溫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