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府辦近日就做好今年消防工作下發意見,溫州市將推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長問責制,對消防工作履職不到位或轄區連續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縣(市、區)政府要對相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市政府將對相關縣(市、區)政府領導進行談話誡勉。
構筑“防火墻”
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多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等場所為主要整治對象的消防安全“十大”行動,建立溫州市火災隱患整治專家庫,對各地的整治工作開展技術指導。督促居住出租房房東和企業主為外來務工人員配備手電筒、逃生繩或逃生梯、簡易呼吸面罩、滅火器等火場防護“四要件”,切實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的火災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全力抓好化工企業集聚地、夏季危險化學品單位和“涉世博會”場所等重要部位的消防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對擬舉辦的大型活動,有關部門要提前介入、嚴格審批,督促主辦單位做好活動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積極應用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安全用電智能控制器和推閂式逃生門鎖等消防科技產品,增強建筑物的自我防控火災能力,年內要有80%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場所)聯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建設消防網絡
在溫州全市綜合實力30強的鄉鎮(街道)和火災形勢相對嚴峻的鄉鎮(街道)設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配備若干名合同制人員,并明確1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分管,落實1名鄉鎮(街道)干部專門負責;其他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要設立消防工作辦公室,確有困難的,可以利用綜治和安監的力量,加強基層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行政村、城市社區要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進一步加快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步伐。年內全市范圍完成新建21支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任務。同時要按照“有組織、有人員、有小型車輛、有進口消防泵、有固定隊址”的“五有”建隊標準,加大農村志愿消防隊建設力度,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區年底前要建立消防工作組織,其中35%的行政村要建成志愿消防隊。
各地要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或確定“一專多能”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切實承擔起包括消防工作在內的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溫州市政府已建立應急救援支隊,年內各縣(市、區)也要成立應急救援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