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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1 15:28?出處 未知
溫州炒房團和記黃埔“高手”對決
葛曉丹也是溫州人,有多年炒房經歷,并自有一套維權套路。
接到“結賬單”后,葛曉丹第一時間找到了當年買房時負責與她聯系的和黃銷售人員。并且將對話過程錄音以作為證據。
在葛曉丹提供給《瞭望東方周刊》的這份錄音資料中,這位銷售人員目前仍在和黃公司任職。
這段錄音中,葛曉丹步步為營。先是提出:“我們當時買房的時候貸款的時間期限也是跟你們業務員溝通過的。我從開始收到第一封信就打電話給你了,你那時候說沒事沒事。”
獲得銷售人員的回復:“我當時也是請示過領導以后才給的答復,不是瞎講的。”
進而又讓該銷售人員承認購房時“客戶問稍微拖一點時間滯納金會不會真的付啊之類的。當時肯定也是問過領導,他們肯定是說應該沒問題吧”。“他的答復是說應該不會付吧。我們也沒想到香港這邊看滯納金滯納出來一個多億,上海這邊沒有一個總經理能簽字確認免掉這一部分錢。所以香港這邊一直在追討這筆錢。”
在葛曉丹看來,這份錄音將是她的“殺手锏”。
但與和黃相比,她的“道行”還是太淺。
因為當初的合同補充條款第二十二條中,就寫明“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甲方雇傭的任何人員(包括銷售人員)所出具或簽署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均屬無效。”
“和黃一開始就防了我們這一手。”御翠豪庭另一名業主劉熙載(化名)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在她多年的置業生涯中,這樣的條款還是第一次遇到。“誰買房子不是跟銷售員打交道,沒有人會說,我要買房子,把你們總經理叫來,何況就算總經理來寫個承諾書,現在也沒用,因為沒有公司的書面授權,任何人說話都不算。”
溫州炒房團讓很多人眼紅 不需要同情炒房團,秉公執法就可以
理直氣壯,掩飾不住劉熙載心頭忐忑。就算當初的合同存在那么多的不合理,可誰叫他在合同上簽字呢?“業主中間還傳說,100多戶業主,和黃要一批一批慢慢告,一次都告了,怕引起群體性事件。還有人說,有人告訴法官,和黃告的都是炒房團,不值得同情。”
第一批被和黃民事起訴的業主有11人,其中8個是溫州人。
劉熙載向《瞭望東方周刊》展示了自己當年所簽下的合同。其中,合同簽署日期為2008年6月20日,但附件中要求首期房款須于2008年6月13日繳付,房款余額須于2008年6月27日或以前全部付清。
但實際上,劉熙載由建設銀行放款的二期樓款直到8月27日才付清,整整晚了2個月。
因為心虛,在長寧區法院發出訴前調解通知后,2011年3月10日至16日,多名業主前往法庭調解,“和黃的態度非常強硬,接受調解就打85折,不然就打官司。”
2011年4月11日,包括葛曉丹、劉熙載在內的10多名業主前往和黃上海公司所在地要求當面溝通此事。在按要求留下聯系方式后,卻在幾天后被告知和黃公司不會做出回應。
5月24日,本刊記者與上海和記黃埔地產(上海)古北有限公司聯系采訪事宜,但至截稿之日尚未得到回復。
實際上,和黃的霸氣遠不止于此。
2007年的《上海證券報》曾報道,和記黃埔地產上海御翠豪庭捂地多年獲利10倍。報道稱,和記黃埔于2001年9月以3.9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古北集團手中購得御翠豪庭所在的古北新區1區14號地塊,按照整個項目約18萬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計算,樓板價每平方米為2167元。
2007年8月御翠豪庭首批房源推出時,售價為每平方米3萬元到3.5萬元,這也創造了古北地區房價的新高,4個月多前,與御翠豪庭一路之隔的倫敦廣場推出房源時,售價還只有2.3萬元到2.6萬元。
短短7年,御翠豪庭的房價已是樓板價的約12倍,銷售額也是地價的約12倍。當時,御翠豪庭還因有“捂盤”嫌疑而受到業內指責。
“和記黃埔在明知買方貸款購房的情況下,仍約定了如此苛刻的付款條件,并且在補充協議中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利用強勢地位迫使買房者接受該條款之嫌。”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告訴《瞭望東方周刊》,購房時,銀行貸款一般為開發商指定,銷售人員也告訴客戶超過上述付款時間公司不會追求責任。“銷售人員說這些話的時候,應該是代表和記黃埔的,銷售人員的安慰使非法律專業人士的購房者有理由合理相信他們說的話是真的。”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37372.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