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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0 22:39?出處 中國新聞網
溫州市永嘉縣紀委9月20日公布了《新橋村安置房問題調查報告》,溫州市永嘉縣甌北鎮新橋村安置房持有人名單公布,報告稱不存在村干部私分,甌北鎮新橋村569套安置房中,村干部及家屬名下有316套,但都屬“掛名”,這與此前永嘉縣政府出具的聲明一致,紀委方面同時還公布了569套安置房實際持有人名單。
實際上,溫州市永嘉縣甌北鎮新橋村和溫州其它縣市一樣的,外村人購買安置房,必須掛靠在本村村民名下,本地人稱為“買指標”,這樣就會出現有的村民名下掛靠很多套房子的情況,不明真相的人,就以為某人分得了這么多房子,實際上,他們只是一個掛名。
溫州市永嘉縣甌北鎮新橋村安置房名單顯示,有58套實際持有人為公職人員,但根據紀委所發布的報告,“尚未發現有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自身職務上的便利以明顯低于市場價購房”。
永嘉縣紀委有關負責人同時向記者表示,“569套安置房購房款等單據都已核對,所出示報告接受監督。”
甌北鎮新橋村569套安置房實際持有人名單公開
2002年,永嘉縣政府制定了“二、三產留用地”政策,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依據政策,耕地被征后,征地數的10%返回給村集體,而這10%的返回地有建廠房、建安置房等五種用途。
甌北鎮新橋村被征地選擇了建造安置房,并先后拿到三次安置房建房指標。“這個安置房不等同于政策保障性安置房,也區別于城鎮拆遷安置房。”永嘉縣甌北鎮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2007年11月,甌北鎮新橋村因被征地,再次獲得安置房建設指標,共569套。但近幾個月來,不斷有村民投訴“村干部私分安置房”,并指“前任村支書一家就獨占55套”。
永嘉縣紀委隨后介入調查,8月,永嘉縣政府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調查甌北鎮新橋村安置房。
今天,永嘉縣紀委正式公布《新橋村安置房問題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甌北鎮新橋村第三期569套安置房中,按成本價出售的有237套:拆遷戶安置80套,政策照顧48套,房開公司109套;按市場價出售的有332套:本村村民購買70套(村干部購買7套),外村人員購買172套,抵建筑工程款90套。
對于316套甌北鎮新橋村安置房在村干部及其家人名下一事,報告解釋,由于政策規定,三產安置房“初始登記人必須是本村的村民”,外村人在購買時必須先以本村的村民掛名上報審批和備案,在竣工后以被掛名村民的名義辦理房屋產權手續,再以二手房的形式過戶給實際購買人,為此出現了“掛名和委托公證手續”的現象。
報告同時公布了包括316套被掛靠房在內的569套安置房實際持有人名單,并將第一購房人、掛名人、首期交款時間及金額等悉數列明。
甌北鎮新橋村56名公職人員購買安置房 但無低價購房情況
記者從永嘉縣紀委公布的安置房實際持有人名單中看到,永嘉縣甌北鎮新橋村569套安置房中,有58套實際持有人為公職人員,涉及人員單位包括永嘉縣公安局、甌北鎮政府等。
永嘉縣紀委方面表示,調查組人員通過查詢人口信息、校對交款時間、審查繳款記錄、查詢聯系電話等多種方式調查購房人員身份,從調查情況來看,確實存在國家公職人員及家屬人員購買安置房的情況,共涉及有 56人(58套安置房)。
紀委公開名單顯示,公職人員中,有原甌北鎮區域的24人,其它區域的32人。“目前尚未發現有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自身職務上的便利以明顯低于市場價購房”。
房開公司違規或將被訴
最讓新橋村村民介懷的“房開公司成本價購得109安置房”一事。其中,永嘉縣昌泰房開公司以成本價購得66套,永嘉縣和田房開公司則購得了43套。
永嘉縣政府方面此前已經表明立場,認為“房開公司低價購房違反于永嘉縣二、三產留用地的政策規定”。
此次永嘉縣紀委公開的報告中,也認定“成本價給房開公司109套安置房是違規”。但報告稱,“鑒于109套安置房已經全部在市場銷售,買房人所購安置房屬于善意取得,他們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保障,故追回該109套安置房還給村里沒有實際操作性”。
永嘉縣政府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通過協商談判,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談判,在村方認可的情況下,房開公司須將差價款補給村里。二是在談判不成的情況下,由甌北鎮新橋村向法院起訴,依法解決。
甌北鎮新橋村部分村民向記者表示,將進行上訴,但訴求不僅僅是109套安置房,而是要求重新分配569套安置房。對于永嘉縣紀委公開的安置房實際持有人名單,一些村民表示無異議。但仍有村民向記者反映,“有不符合規定的人拿到了政策照顧名額,以成本價購房。”
對此,永嘉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村民可向紀委或者甌北鎮功能區反映,如出現此類問題,由永嘉縣甌北鎮、功能區糾正。如發現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縣紀委方面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3947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趙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