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11-14 11:12?出處 溫州日報
溫州新聞 溫州民間借貸案離奇古怪,日前,溫州平陽【溫州平陽天氣】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喬某訴被告林某、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當法院通知被告領取應訴材料時,借款人林某卻說不認識原告,也沒有向原告借款。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來借款人被告是被人冒用了身份證和房產證等個人材料,別人拿著他的材料去借款,因為被告的身份證照片看起來和那個冒用的人長得很像,所以才被蒙混過關,放貸的這個原告也太大意了。
被告林某表示,雖然證據材料中,身份證復印件上的個人信息確實是他的,但照片上的人卻不是他,借條上的簽字也不是他本人所寫,他不是真正的借款人。
林某表示,今年上半年,他曾向案外人劉某借款并把身份證和房產證一并抵押給劉某。法院聯系原告喬某到庭核實林某身份,因喬某外出,其妹代為到庭辨認。但因林某與被告身份證復印件上的照片有幾分形似,喬某妹妹未當庭答復。
喬某當初怎么把錢借出去的?喬某解釋,7月21日借款時,冒用別人身份證的劉某拿著林某的材料,冒充“林某”拿著房產證作抵押并出示身份證,喬某看身份證上的照片和本人挺像,身份證和房產證的信息也一致,又有王某作為保證人,于是就把錢借出去了。
11月4日,法院收到喬某的撤訴申請書。喬某表示,林某不是真正的借款人,自己拿到的被告身份證可能有假,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官提醒市民,要加強保護個人信息的意識。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4036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