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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0 18:15?出處 溫州晚報
溫州甌海新聞:金建歐受賄案昨天上午在甌海法院開庭審理,金建歐任原市西向排洪工程甌海段指揮部副指揮。金建歐受賄案和之前開庭的池仁火受賄案一樣,對于“十多天入賬20萬元”這一“神話”,金建歐也稱這是投資所得。
金建歐,男,今年42歲,曾任溫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甌海段指揮部副指揮。
經審查查明,溫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甌海段用地涉及該區郭溪街道塘下村等8個村,三產返回用地則集中安置在塘下村,各村的三產安置房建設由郭溪街道辦事處(原郭溪鎮人民政府)指導、協調。
去年10月,溫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產代建項目部負責人吳某(另案處理)為取得該三產安置房項目的代建資格,想尋求時任郭溪鎮黨委書記的池仁火(另案處理)的關照,便通過西排工程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金建歐與池仁火聯系。
吳某假借買賣三產安置房指標的名義,以出資70萬元,十余天后返還90萬元的形式,變相行賄20萬元,金建歐和池仁火都予以收受。
此外,金建歐還收受了8000元錢和20條軟殼中華香煙(價值11000元)。對于這條指控,金建歐并無異議,而對于上面的這20萬元,他并不認罪。
金建歐說,他投入70萬元,十多天后收到90萬元,增加的那20萬元是他賺來的。
昨天,此案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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