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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14:06?出處 溫州都市報
樂清17歲少女盜竊被捕,這個女孩很狡猾,利用應聘混入名品店以后,盜竊名品店老板或者員工的錢包。7月19日,樂清17歲少女包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逮捕。
用人單位在招人時,往往要多留個心眼,登記對方信息、核實身份證之類的舉動是絕對有必要的。不然的話,可能就會像在樂清開店的金老板一樣招錯了人。
不久前,在樂清虹橋開名品店的金老板聘用了一個女學徒。這個女學徒姓包,十六七歲,模樣乖巧、做事機靈。金某認為她還不錯,就讓她上班了。
怎知,上班第一天,店里的另一名員工萬某就發現自己錢包里少了4000多元。而這時候,包某不見了。因為包某在應聘時沒登記詳細的個人信息,一下子也很難找到。于是,萬某趕緊報了案。
巧合的是,在樂清市公安局虹橋派出所的報案記錄中,已經先后有4家名品店的老板或者員工報警反映失竊。他們都懷疑是店里剛來的女學徒偷的,且這個女學徒有著同樣的特征:模樣乖巧,面容清秀。
7月12日,民警在例行巡邏排查時查獲一名可疑女子,把她帶回派出所調查。而這個人,正是包某。
經審問,樂清17歲少女盜竊嫌疑犯包某承認了犯罪事實。包某說,她是樂清人,初中輟學后一直在家。她的父母因忙于工作,對她疏于管教。和許多同齡女孩一樣,包某也喜歡打扮。今年4月,包某應聘到一家名品店工作,想賺錢買東西。一次,因為急著用錢,包某趁其他店員不備,拿走了老板錢包里的800元現金。此后,包某嘗到了甜頭,利用“先應聘、再盜竊”的方式,先后對4家名品店下手,累計竊得近2萬元。7月19日,包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逮捕。這正是:
模樣很乖巧,可惜不學好;
假裝來應聘,實則為偷盜。
連偷五家店,這下進了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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