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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21:53?出處 溫州晚報
賀師傅向乘客馬先生出具的發票
溫州市區市民馬先生懷疑出租車計價器有問題,為了一元錢的出租車費和出租車司機吵了起來,最終解決的方案是雙方商議測試路程,出租車司機最終失敗。
出租車司機的意見是:“計價器顯示多少,我就收多少。”
馬先生的意見是:“每次來回,同樣的路程,從來就是這個價,為什么你的車不一樣?”
昨晚,溫州市區的馬先生為了一次出租車計價器跳表與出租車司機賀師傅較起了真,雙方各持己見,不僅將事情鬧進了派出所,最終還連夜“測試”,一決“對錯”。
當晚8時許,記者得知消息后趕到派出所,雙方還在為此事爭論不休。據了解,當晚7時許,乘客馬先生帶著女兒在溫州市區鹿城路下寅附近上了賀師傅的車,到了市區匯昌路口附近下車,計價器跳了一次表,剛好顯示4公里,11元計程費加上2元的燃油附加費,總計車費13元。馬先生覺得,平時他經常從同一地點坐出租車回家,同樣的行車路線,每次都是不會跳表,而這次為什么會跳表呢?馬先生懷疑賀師傅的計價器有問題,執意只給12元錢。為此,賀師傅不肯,非要13元,雙方吵了起來,最終賀師傅選擇報警。
馬先生告訴記者,并不是為了一元錢,而是懷疑這出租車的計價器有問題。他說,他的店就開在鹿城路下寅附近,平時經常坐出租車往返于水心匯昌兩地,每次都是不到4公里,基本上在3.8公里左右,這次居然顯示4公里。馬先生認為,就算計價器有誤差,也不可能差這么多;再說這誤差造成的費用,也不能讓乘客來買單。
賀師傅則表示,這計價器就是這么顯示的,當然按價收費,再說計價器是允許有誤差的,問運管部門就知道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雖然派出所民警組織了雙方調解,但一時間也調解不了。最終馬先生提出來個“測試法”解決,約定雙方回到原來的出發點,再叫上兩輛出租車跑一趟,看看究竟是多少公里,會不會跳表,然而再定該不該給這錢。
在記者的陪同下,當晚9時許,雙方來到了原來的上車點,分別坐了兩輛出租車按照原來的行車路線又走了一遍,結果兩車計價器顯示均為3.9公里。為此,賀師傅無話可說“愿賭服輸”,支付了這一趟用來測試的出租車費。
事后賀師傅表示,雖然測試結果是這樣,但這計價器確實是有誤差的,自己很冤,為此,當晚已耽誤了不少時間。怪只怪計價器做得太不嚴謹了,誤差應該縮小到厘米范圍,這個技術也不難。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44615.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曾苑 王驍 通訊員 黃振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