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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2 18:57?出處 溫州商報
手持氫氣球爆炸燒成造成20%燒傷:溫州女子被氫氣球炸傷
手持氫氣球爆炸燒成造成20%燒傷:2015年4月16日下午,溫州女子黃女士幫孩子解氣球,用打火機點燃系氣球的繩子,氣球突然爆炸,黃女士臉部和手被燒傷。
16日晚上8點40分左右,黃女士帶著婆婆和2個孩子一起到溫州五馬街游玩,看到一家銀行門口有送氣球,但是氣球是用繩子綁著的,黃女士借來打火機想要燒斷繩子,沒想到氣球突然爆炸,當時有一家人離她較近,三個人都被不同程度燒傷。
據(jù)其主治醫(yī)生介紹,黃女士全身20%燒傷,有的部位甚至深二度燒傷,雖無生命危險,但臉上可能會留下疤痕,特別是雙手,如果恢復得不好可能會影響功能,醫(yī)藥費用至少需要5萬元。
2006年7月,我國已經(jīng)明確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禁止灌充、施放氫氣球及其升空物,嚴禁在各種場合灌充手持氫氣球。要求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氣球的填充物,比如氦氣。
溫州發(fā)生的這起手持氣球爆炸事故,氣球里面充的如果不是氫氣可能是液化氣。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wenzhou/58394.html,轉(zhuǎn)載必須保留網(wǎng)址。作者: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