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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20:00?出處 溫州日報
日前,溫州海關查獲一名男子攜帶47.8萬歐元入境,這名旅客是從意大利羅馬經(jīng)中轉抵達溫州的中國籍男性旅客,在他的行李內(nèi)有現(xiàn)金47.8萬歐元。攜帶外幣現(xiàn)金入境即使未申報也應該放行,這是外國賺錢回來為什么要罰款?不合理。
溫州海關提醒,依據(jù)規(guī)定,進出境人員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兩萬元。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xiàn)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至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出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領《攜帶證》。個人運輸、攜帶、郵寄超過合理數(shù)量的自用物品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的,將予以警告,可以處物品價值2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海關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攜帶貨幣進出境前應詳細了解相關規(guī)定,過海關時主動進行申報。如需攜帶超量外幣現(xiàn)鈔出境,可先行辦理《攜帶證》,出境時交由海關核對驗放。
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對攜帶外幣進境沒有金額限制,但如果攜帶超出5千美元或與之等值的外匯,則必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
溫州海關查獲男子攜帶47.8萬歐元入境,如果按罰款20%算,要被罰款9.56萬歐元,人家辛辛苦苦國外賺錢,不是違法所得,憑什么剝奪人家的錢?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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