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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08:18?出處 浙江省民宗委
2016年4月19日至22日,溫州市民宗局和市財政局共同組成考核組開展對全市11個縣(市、區(qū))2015年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項考核工作。
2014年開始,溫州市改革專項資金分配辦法,引入競爭機制,市財政少數民族專項資金不再直接補助具體項目,采用以獎代補方式,實行一般性轉移支付。考核工作由市民宗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按照“各縣(市、區(qū))總結自評、考評組實地測評、上級評定”3個程序開展。考核分為A和B兩類。蒼南、泰順、文成、平陽縣為A類,其余縣(市、區(qū))為B類。A類中確定為合格的,可獲得基本補貼50萬元,并根據考核得分從高到低取前三名,第一名獎勵60萬元、第二名獎勵40萬元、第三名獎勵20萬元。B類根據考核結果,在合格對象中,以得分從高到低取前四名(合格數不足四名的以實際合格數進行排名),第一名獎勵20萬元,第二名獎勵15萬元,第三名獎勵10萬元,第四名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納入對縣(市、區(qū))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將在考核完成后的一個月內下達獎補資金。
考核組通過聽取情況介紹、查看相關臺賬和實地察看專項資金項目等方式,較好地掌握了各地2015年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了工作意見,并認真聽取各地的工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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