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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15:58?出處 中國寧波網
昨天下午,14歲的樂樂(化名)徘徊在慈溪法院的法庭外,一臉茫然。法庭里,她的養父母和生父母正為她的去從爭得不可開交。她的養父要確認當年的收養關系無效,而她的生父母也希望她不要回家。唯一愿意收留她的養母,卻沒有經濟能力。
女孩說,除非養父為她購買一輛轎車和一套位于市區的房子,并交每月4000元的生活費,才可斷絕關系。
一出生就被親生父母送人
14年前,樂樂出生在慈溪一個條件不錯的家庭,父母在當地開了一個規模不小的廠,資產豐厚。但他們一心想要個兒子。因此樂樂一出生就被送人了。
養父母家的條件也不錯。
直到3年后,樂樂的生父母和養父母才簽了一份《收養協議》,但沒有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
養母對樂樂寵溺有加,樂樂也很幸福,生活學習都很順利,小學成績也不錯。
但2008年4月,她的養父母突然離婚了。原因是養母賭博欠下了400多萬元債務。當時,養父母的離婚協議上載明,樂樂由養父撫養,養母不支付撫養費。
同時,養父承諾,如果3年后養母悔改不賭博了,就復婚。但是,離婚沒過一個月,樂樂的養母又新欠了200多萬元賭債。
性格叛逆令養父失望
2009年1月,樂樂的養父再婚了,然而養父發現,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樂樂變得越來越叛逆。
自從上初中后,樂樂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初二因為在學校割腕,被學校勸退。此后,她又陸續轉過幾所學校,最短的一次只呆了1個星期。
今年2月的一天,養父送她去坐學校的校車,結果發現放在車里的2萬元不翼而飛,樂樂也沒有去乘校車,而是獨自去了杭州。
等到養父趕到時,她又沒了蹤影。直到當晚11點多,養父才在慈溪市區的一個舞廳里逮住了她。
樂樂承認車上的2萬元是她拿的,車鑰匙也是她拿的。但對養父的教育,樂樂非但沒有承認錯誤,反而出言頂撞。
養父心一橫對她說:“你已經知道自己的身世了,去你自己的親生父母家吧。”
回到生父母身邊后,樂樂只在家待了20天,就去了養母家。15天后才回養父家。這一次,養父再也不肯輕易接收了,而她親生父母也不希望她回家。
養父起訴“收養無效”
在兩個家庭里,樂樂都成了不受歡迎的成員。養父還將樂樂的生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確認當年的收養關系無效。
養父說,收養樂樂時,他與前妻已經有一個兒子,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當年的收養協議也沒到民政局去登記,協議是無效的。
而生父母則認為,樂樂已經落戶養父家里,當年雙方簽訂的協議就是有效的,雖然樂樂目前的行為有些不當,他們希望雙方一起拿出愛心,把孩子教育好,讓她少走彎路。
樂樂的養母是唯一愿意收留樂樂的,她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只是要求其養父負擔學習生活費用。
昨天開庭,一直住在朋友家的樂樂也趕到了法庭外,她言語中流露出來的世故和她的年齡極不相稱。她提出,如果養父答應給她置辦好將來的嫁妝(即購買一輛轎車和位于市區的一套房子),并交每月4000元的生活費,才可斷絕關系。
案子沒有宣判,法官打算約三方再坐下來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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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期的孩子怎么相處更好?
寧波藍泓心理健康咨詢中心周敏明說,所有孩子都會進入青春叛逆期,只是程度不同。樂樂目前最需要的是一個穩定的生活環境。
在面對叛逆期的孩子,父母要做到:尊重孩子,.更多地換位思考,站在孩子的角度處理問題,不要武斷地對孩子下結論;如果孩子成了“問題小孩”,父母首先要做的是修復親情,不要一味抱怨、指責孩子。只有當雙方的信任關系再次建立了,提出改正的意見,孩子才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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