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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01:25?出處 溫州晚報
2010年10月27日晚9點58分44秒,永嘉甌北浦二村一條小巷內,一個男子揮刀發瘋般砍向一名女子,砍了39刀,男子砍完人匆匆逃走。砍人嫌疑犯是永嘉人,被砍女子是他的前妻來自麗水縉云縣。
這一幕,被監控全程拍攝下來。面對監控數著男子砍下去的每一刀,短短30多秒,他總共向女子砍了39刀。
被砍的女子便是潘某。砍她的人,是她的前夫楊某。
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楊某竟會作出如此殘忍之事?
多年“無證”婚姻
楊某是永嘉人,今年39歲。
1997年,楊某在當地一家鞋廠打工做鞋包時,認識了比他小6歲的潘某。潘某是楊某的同事,來自麗水縉云,當時年僅19歲。
初見時,兩人情投意合,相處了一段日子之后,楊某對潘某也挺好,所以潘某決定嫁給楊某。
兩人很快成立了一個小家庭,并于1998年生下第一個孩子,是個女孩。
女兒2歲的時候,楊某開了一家小店謀生,年收入有三四萬元,非常可觀,而潘某則辭職在家專職照顧孩子。
兩人生活雖幸福恩愛,卻并未領取結婚證。十多年來,自以為已經是“合法夫妻”,殊不知,兩人的婚姻一直處于“無證”狀態。
孩子13歲仍是“黑戶”
2003年,兩人又生下一個兒子,但雙方矛盾也從此時上演。
自從生下兒子后,楊某的收入開始入不敷出。“小店生意不好,又要養兩個孩子,再加上家里長輩生病,開銷了一大筆錢。”楊某回憶,因為沒錢,夫妻倆的矛盾漸漸擴大,經常吵架。有時候一生氣,楊某還動手打潘某。2003年開始,兩人時合時分。
因為違反計劃生育,他們一直沒敢落實兩個孩子的戶口。“落戶就要罰款,我手頭實在沒錢了。”楊某說,但在面對女兒即將上初中的現實時,他決定跟潘某做個了結。
2009年8月,兩人在法院協議分手,孩子由楊某撫養,潘某每半年支付孩子3000元的撫養費。此外,雙方共同承擔1.15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要錢無果計劃同歸于盡
兩人分手后,兩個孩子于去年下半年落戶,然而社會撫養費卻遲遲未交。因為這樣,楊某經常接到通知,要求他盡快繳社會撫養費。
楊某幾次打電話給潘某,打算催促她盡快交錢,可她都不肯接電話。這讓楊某很生氣,他覺得潘某故意躲著自己不愿交錢。
一想到自己要辛苦賺錢撫養兩個孩子,而潘某卻不履行做母親的職責。楊某漸漸對她產生恨意。最終,他決定與潘某同歸于盡。
案發前幾天,楊某去超市買了把菜刀放在包里,并打聽到了潘某在永嘉甌北打工的工廠地址和暫住的地方。
去年10月27日晚,楊某發現潘某騎車回家,便提前來到潘某必經的一條小巷內,手持菜刀躲在暗處等候。21點58分,潘某騎車出現,楊某立即上前將其攔下,朝著潘某的頭部、手部、腿部等多處連砍39刀后逃離現場。
潘某被砍得多處骨頭外露,慘不忍睹,其中一只手甚至被砍得只連著一點皮……
所幸的是,潘某被現場的目擊群眾及時送往醫院搶救,保住了性命,并接回了手腳。
檢察機關啟動司法救助
將潘某砍傷后,楊某一直外逃,他用別人的身份證過上隱姓埋名的日子。
這一年來,他在樂清換了三家工廠打工,也找過自己的朋友,但卻從未回家看過孩子。
在看守所,問及楊某為何那么兇殘地一砍就是39刀時,他緊緊抱住自己的頭說:“當時腦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提到他的兩個孩子,楊某的眼睛濕潤了。他稱自己后悔不已,不該如此沖動,差點讓孩子沒了媽媽。
如今,潘某已經出院,經鑒定,她的傷勢為重傷,傷殘等級尚在鑒定中。
而他們的孩子,在永嘉山區由楊某的老母親一個人帶著。
辦案檢察官稱,楊某這種殘忍的手段令人發指,但對于潘某和兩個小孩子的未來卻十分憂心和同情。
檢察官認為,潘某已致殘,收入較低,以后生活自理能力成了大問題。楊某入獄后,他們的孩子需要撫養,檢察官將此相關情況作了匯報之后,永嘉檢察院決定為潘某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其爭取司法救助款。目前,該起司法救助手續正在辦理中。
近日,永嘉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楊某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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