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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22:28?出處 錢江晚報
45歲的劉先生得知癌癥晚期愿捐獻身體器官
一位才45歲的男子在7年前簽下了協議,自愿捐獻眼角膜。7年后,他被確診為癌癥晚期,他決定再捐獻身體其他器官。很多人不知道這位身患絕癥的男子曾經搶劫坐過牢。
該男子姓劉,今年45歲。2007年起,他一直在金華、永康開車送貨。也就是2007年,他決定捐獻自己的眼角膜。
服刑后決定捐獻眼角膜
5月27日下午,劉先生聯系到了永康紅十字會,說要兌現7年前捐獻眼角膜的協議。
去年10月,劉先生開始出現嘔吐癥狀,當時以為是胃潰瘍,沒有在意。今年3月,癥狀加重,他去醫院做了病理切片,確診胃癌晚期。4月初,他去醫院檢查,醫生說癌細胞已經擴散,他自知命不久矣,前兩天整理物品時,他翻出了7年前的《自愿捐獻角膜登記卡》,他決定踐行承諾。
當永康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問他愿不愿意捐獻其他器官時,他毫不猶疑地簽了字。在這份《人體器官捐贈志愿書》中,劉先生表示同意捐出腎臟、心臟、胰腺、小腸等器官。經過確認,劉先生的這些器官應該還是健康的。
劉先生表示,自己身體一直很好,不吸煙不喝酒,堅持洗冷水澡。可能是以前做了太多錯事,現在要還債了。
曾因搶劫入獄
劉先生出生40多天,就被送到了養父養母的家里,成了獨子。父母都是國企職工,家庭生活條件比較好。10歲那年,養父去世了,因為沒有人管束,就走上了歪路。
1985年,他頂替養父的崗位,成為一名國企職工。由于家里條件好,缺少管束,他染上了惡習。
后來下崗了,生活過得一塌糊涂。和妻子離婚后,把房子也賣掉了。
2004年,他離開老家到了金華,卻在火車站搶劫被抓入獄,判刑4年。因為表現良好,獲得8個月減刑。
為了女兒改過自新 放心不下女友
2007年出獄后,快接近40歲了。劉先生覺得不能在這樣下去了,為了女兒也要變好。女兒7歲的時候離的婚,女兒給自己和姐姐照顧。2008年女兒考上大學,開支也變大了。劉先生到永康打工,每個月開車送貨,可以賺到1400多元,每個月他都會給女兒1000元的生活費。
前年女兒大學畢業,去年女兒結婚生子了,劉先生松了一口氣,總算把女兒撫養長大了。直到查出病情,他都沒有和女兒,為了不拖累女兒,他決定悄悄離開。
雖然劉先生對女兒已經無牽無掛了,但是他放心不下女友。前年,劉先生在永康找了一個女友,女友還有一個女兒,三個人一起生活。
劉先生捐獻器官的事情沒有告訴女友。10天前,劉先生病情加重,“兩天只能吃一碗粥。有時,咽口水、呼吸都會痛。”胃痛從胃部蔓延到胸部,因為劇痛,劉先生想跳河自盡。每次痛的受不了的時候,就會借口出去走走或在衛生間。每天都是6點起床,送小孩上學,晚上12點才睡。
劉先生現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友,要是自己不在了,小孩子上學就沒人接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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