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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20:24?出處 綜合
2015年10月1日,浙江遂昌一位新郎新婚醉打警察,洞房還沒進,先進了班房。10月2日,醉酒打人的新郎官賴某被刑事拘留。遂昌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賴某今年40歲,2015年10月1日完婚。婚宴結束后,賴某打算將多余的幾十包喜糖退還給喜糖店老板。然而,在喜宴上喝得昏昏沉沉的賴某沒和老板說幾句,兩人就起了糾紛并產生肢體沖突。喜糖店的對面正好是派出所。值班民警王某聽到吵鬧聲后,與協警趕到現場,了解沖突原因后將雙方當事人帶回派出所調解。
由于當時酒席還未結束,新郎賴某的親屬也紛紛到派出所圍觀調解,場面秩序較為混亂。因此民警只能將無關人員叫至調解室外,并將門上鎖后繼續調解。怎料,在調解的過程當中,賴某的叔叔在門外無故用腳踹門,民警王某聽到踢門聲,開門責令其不要干擾調解。這時,聽到聲響的賴某突然沖出調解室,對著背朝著他的民警王某頭部就是一拳,然后用手掐住其脖子往后拉。
在場其他警察迅速上前制止,可賴某由于大量飲酒后已無法控制自己情緒,不斷反抗。期間,賴某又對正在制止其行為的協警張某踢了兩腳。酒醒后,賴某懊悔不已,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10月2日,賴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酒醒后,賴某懊悔不已,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10月2日,賴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經鑒定,民警王某、協警張某二人人體損傷成都為輕微傷。之后,賴某主動賠償了二人的醫療費用。遂昌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賴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照被告人犯罪事實及情節,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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