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9 10:59?來源 中新網
中新網杭州11月18日電(記者 嚴格)“目前《拍賣法》規定拍賣不保真就是在保護賣假畫”。國內知名書畫收藏家顏明今天在杭州的一次收藏論壇上語出驚人,全場掌聲雷動。拍賣不保真不合理,拍賣保真也有難度。
杭州工商信托-第二屆中國藝術品收藏與鑒賞高峰論壇今天在杭州舉行,全國業內知名收藏家、鑒賞家以及拍賣業巨頭紛紛與會,拍賣公司要不要對拍品保真,《拍賣法》規定拍賣公司享有“不保真”免責條款是否合理成為今天論壇熱議的主要話題。
根據《拍賣法》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近年來國內拍賣界多次爆出“買假”、“拍假”等糾紛,最典型莫過于2008年的“230萬拍吳冠中假畫案”:一位買家花230萬元拍得吳冠中畫作《池塘》,卻被吳冠中本人認定為贗品,買家將拍賣方和委托方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拍賣款及傭金等費用,但最終法院根據《拍賣法》相關免責條款駁回其訴訟請求。
針對國內知名書畫收藏家顏明的指責,國內知名拍賣行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總經理劉尚勇頗為委屈。他覺得造假自古存在和拍賣無關,沒有拍賣假畫也在交易,拍賣行只對交易負責,不對拍品的真偽負責,所以買家拍到偽作應該找造假者而不是找拍賣行。
但劉的觀點馬上遭到了國內知名書畫收藏家劉益謙的駁斥。他認為私人之間交易如有造假行為可以報案追索,但經過拍賣會因為有《拍賣法》的免責條款,使得造假合法化,他覺得《拍賣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明顯的沖突,應該作適當修改。
“無論從道義和社會進步都是說不過去”,杭州西泠印社藝術品鑒定評估中心主任葉子認為拍品認定為假拍賣行卻不承擔責任這有違社會公理。
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總經理劉尚勇覺得拍賣公司不保真在一定程度是拍賣公司責任的體現,因為藝術品是價值很難說清、真偽極難鑒定的拍品,拍賣保真幾無可能。他透露,北京曾經有幾家拍賣行打出“保真“的旗號,結果沒多久紛紛倒閉,因為一件拍品出假拍賣行就受不了。
“如果造假者是古人怎么辦?”對于造假者的追溯,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總經理劉尚勇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張延華女士透露,2009年中國拍賣行業成交額在3800多億元左右,其中藝術品拍賣額在5%也就是190億元。她認為靠《拍賣法》來徹底打擊藝術品造假是不現實的,因為這是一個事關全社會的誠信問題。但對于拍賣公司,她認為應該加強行業自律,大力提高專業人員的鑒定水平,盡可能把假貨擋在拍品之外。
“拍賣公司知假拍假畢竟是少數”。 張延華透露不少拍賣公司出現假拍品也是被委托人“忽悠”,委托人往往會找各種專家包裝拍品,一些無良專家甚至包括知名鑒賞家也會為之出具鑒定證書,張延華覺得他們也難辭其咎。(完)
編輯: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