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6 11:43?來源 未知
吳磊
侯高俊杰
◎馬上評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家長砸錢讓孩子上戲,感覺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于有錢的家長來說,這是對孩子進行投資,多次露臉,身價提高,來日可以賺回來,就是賺不回來,也給孩子鍛煉的機會;而于電影、電視制作方來說,在選用孩子時,還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何樂而不為?
然而,這“潛規(guī)則”,說到底是急功近利的買賣。于孩子的長遠成長,以及演藝事業(yè)的未來,埋下隱患。
其一,不管電影、電視對“童星”的要求多低,但總得有選材的標準,如果表面上選材,暗地里卻是由錢的多少來決定誰上,這給小童星們怎樣的教育?他們長大之后,如果從事演藝事業(yè),對于“潛規(guī)則”的使用無疑十分嫻熟,那么,今日被普遍聲討的“潛規(guī)則”,何時才有盡頭?
其二,如此“潛規(guī)則”,將制造孩子之間的不公平,能上電視和電影,對于有藝術追求的孩子們來說,是對其努力的肯定,一個本有希望入圍的孩子,卻由于潛規(guī)則而被淘汰,這與中考、高考中的作弊無異,將嚴重打擊對演藝充滿興趣的孩子的積極性,甚至改變他們的人生發(fā)展方向。
對孩子的不誠信教育,將動搖整個社會誠信與公平底線,貽害無窮,這是任何文明社會所不容的。當然,“童星”潛規(guī)則,不過是目前整個社會潛規(guī)則盛行的縮影。在幼兒園、中小學,有家長并不避諱當著孩子的面給教師送禮,并教孩子怎樣送禮,告訴送禮的訣竅;有家長為讓孩子獲得更多的表現(xiàn)機會,也“托關系”讓老師安排孩子當學生干部;至于教育孩子掌握“灰色技能”,抽煙、跳舞、打牌等,并不鮮見。
改變這種狀態(tài),當然需要家長們的自覺,而更重要的,還是推進整個社會的公民教育,強調(diào)公民道德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對潛規(guī)則的監(jiān)督、懲處力度。客觀上說,大多“潛規(guī)則”交易,都可以適用商業(yè)賄賂罪,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只是由于問責乏力,雖“潛規(guī)則”無處不在,但查處寥寥,由此助長其日長夜大,向各領域蔓延、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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