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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19:20?來源 法制晚報
于艷茹回應:論文不屬于抄襲
2015年2月28日,北大女博士于艷茹在通州的一家快餐店里接受了《法制晚報》的專訪。
于艷茹稱:1月10日北大向媒體公布撤銷我博士學位的通報之后,我才開通了我的新浪微博“北大博士于艷茹”。你們一直關注我的微博,我希望法晚能夠客觀、公正地采訪報道我,于是才決定接受采訪。
于艷茹稱被質疑抄襲的論文無主觀故意,系經驗不足技術失誤,也沒有承認抄襲。
于艷茹對記者說:北大通報說我“承認抄襲事實”是失實的。我在給北大寫的書面說明和約談記錄中,從沒有過“承認抄襲”的說法。
那篇文章在客觀上是否構成抄襲是有疑問的。我也絕對沒有抄襲的主觀故意,錯誤是因為我對雜志和文章定位有誤以及寫作經驗不足導致的技術失誤。
詳細的文本解釋我就不說了,只說一條最重要的證據:我在文章的一開頭就兩次引用了那篇英文文章,并注釋了作者名字、著作。如果我是故意抄襲,就應該徹底隱藏那篇文章。
不過,我向北京大學和社科院都寫了書面說明表示道歉,畢竟我的文章存在學術規范錯誤,客觀上給兩個單位的名譽帶來了損害。
編輯: 記者 蔣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