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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 19:20?來源 法制晚報
于艷茹認為:論文在獲得博士學位以后,北大處理過重
于艷茹說:博士論文和其他在讀期間發表的文章都被審查了,結論是符合規范。我在寫作這篇文章時,已經發表了三篇史學論文,另外還待刊兩篇。而北大申請學位的要求只是發表或待刊兩篇即可,我早就達標甚至超標了,根本不存在為申請博士學位而“粗制濫造”一篇“抄襲”文章去鋌而走險的現實需要和主觀動機。這篇文章與我獲得博士學位沒有關系。
對于發表在《國際新聞界》上的那篇文章。北大進行的長達四五個月的調查處理過程中,只是在去年9月9號,調查小組約談過我一次,詢問關于文章的問題。其余的時間,我一直處于“缺席審判”的狀態。形勢時好時壞,我仿佛在斷頭臺上上上下下了好幾回,那段“刀壓脖子”的日子,比媒體轟炸的時候還要難熬一萬倍。
于艷茹說:我是國內第一個因為畢業后發表文章涉嫌抄襲而被撤銷博士學位的學生。我認為北大對我處理得過重,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北大給處理決定上寫這篇文章是“在校期間發表的”,事實上,文章是在我畢業離校后的2013年7月23日發表的,我博士學位證書上的落款時間是2013年7月5日。北大曾對媒體稱,這篇文章屬于“文責自負”。北大并沒有因這篇文章撤銷我博士學位的處理權限。
另外,我曾兩次向《國際新聞界》發郵件,通知他們如果在2013年下半年發表我的文章,需要將我的署名單位從北京大學歷史系改成未來的工作單位。但最后沒有更改,也沒通知我。如果更改了,北大根本不會被卷入這場輿論風波。
編輯: 記者 蔣桂佳